2022年邢台经济开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公示
时间:2022-09-08 来源:邢台经济开发区
2022年邢台经济开发区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公示
开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为做好2022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经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2年邢台经济开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9月7日-9月13日
二、公示方式
“邢台经济开发区”官方公众号、开发区管委会二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节假日无休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开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2022年邢台市主城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阳光安置”原则,实行“四公开、三监督、两统一、一确保”安置办法,保证公平公正。(一)安置政策、考核成绩、计划岗位、选岗结果全公开。(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安置对象和接收单位的监督。(三)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量化打分,统一组织选岗。(四)确保把每一名退役士兵安置到位。
二、档案考核
(一)人员范围:2022年度开发区范围内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19人,其中四级军(警)士长10人,上士9人。
(二)考核内容: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中的有关材料为准,对退役士兵档案中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进行审核。
(三)执行标准:以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为依据。
(四)积分排序:按照量化评分得分情况,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排序。如出现同分情况,按照服役时间长短、立功等级高低、立功次数多少、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经历、伤残情况、入党时间、担任骨干(班长或副班长等职务)情况,由先至后依次比较,得出排名顺序。本人对计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置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相关部门不再受理与成绩相关的复核申请。
三、公开公示
区安置办及时将2022年度安置政策、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和安置计划岗位向社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纪检部门、安置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公开选岗
公示结束后,区安置办要及时组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选岗。退役士兵按照积分排序从高到低,参考单位岗位条件,依次进行摘牌选岗,现场确定个人分配单位。如现场放弃选岗,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经本人申请确认后,允许灵活就业。整个选岗活动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区安置办将全程录像,刻录光盘存档。
五、办理手续
选岗结束后,区安置办及时公布安置结果,为安置对象开具安置介绍信,督促接收单位及时接收档案和介绍信并安排上岗。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自开出安置介绍信15个工作日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者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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